FASHION TALKS

一個愛時裝人的自白:我們可不是物質主義(Materialism)

常聽到人家說,你身戴名牌,彷彿就會被貼上愛花錢與價值觀偏差的標簽,這樣評論常出自於認為把錢花在旅行或是吃大餐上更值的人身上。然而價值觀的不同和對品牌的不了解,在你尚未解釋時(通常也只是越抹越黑),「崇尚名牌」莫名的顯得罪大惡極,尤其是在台灣。

先來聊聊名牌間時裝和精品的差別,引用已故的香港時裝精黎堅惠在《時裝時刻1987-2007》裡寫道,「買名牌的人多,穿時裝的人少。….我喜歡時裝整體的變身能力(Transformation Power),設計師將心靈傾注,令我透過物質而接受,從而得到個人的提升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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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那個變身能力聽起來抽象?但在《Fashion Game Changers: Reinventing the 20th-Century Silhouette》一書中,有位Margiela收藏家針灸醫生Karin Dillen發表了自己的感想:「我以前認為時尚是遙不可及的事物,但Maison Martin Margiela似乎有著非常輕鬆的氛圍:我喜歡品牌季節性的節奏、那個刺激感,還有衣服和輪廓背後的故事。」她表示:「我在沈醉時裝之前,我穿的是一般學生會穿的衣服,而穿上MMM並沒有讓我覺得與眾不同,我享受到的是服裝內涵的情緒和熱情。」

「我很享受MMM服飾的永恆性,你可以一直拿每季不同的MMM做搭配,而且都很合適,我沒很喜歡購物,但喜歡MMM後,我可以直接去店裡面然後找到喜歡的衣服,它給我家的感覺。」— Karin Dillen

然而,黎堅惠在評論之餘留了一筆:「時裝本來是藝術和手工藝,是設計師的心血結晶甚至是遺世之作。經過工業化發展,都是商品了,所以講究的不再是境界,而是市場。」在十年後的現在,可想而知,大家是有多努力的在追流行,試圖達到那人人稱羨生活的層級。

這樣的精品環繞現象,早在1997年裡的《裝苑》裡山本耀司就曾感嘆過:「現在這個世界就是一個惡趣味 — 穿著Prada、戴著Hermes戒指、背著Louis Vuitton的皮包、穿著Fendi或是Ferragamo的皮鞋,全身都包裹著名牌,開著不知道誰買給她的BMW或是保時捷。她們會讀《裝苑》嗎?應該不會吧。她們要讀時尚雜誌大概也是《Vogue》或是日本雜誌裡特別製作的專題〈義大利名牌〉、〈世界名品〉這種。全都是守舊的,毫無疑問徹底淪為了保守派。總之,只要裝作有錢的樣子就好了,這種惡趣味,在現在的日本已經瀰漫成一股難以遏制的風氣,這就是病!

《東京女子圖鑒》

山本耀司的評論依舊在2017年日劇《東京女子圖鑒》中受用

之所以要提及這點,或許是想替自己撇清「炫耀」和「名牌至上」的莫須有之名,畢竟如果想求一個光鮮亮麗的生活,「時裝」並不是這類「大小姐(山本耀司對上述女性的稱呼)」的首選,也不會是什麼能夠讓你彰顯身份地位的象徵,比起Comme des Garcons或是Margiela來說,穿Vetements的連帽上衣或是Snoop Dogg大頭T更能受到他人關注。

Michelle Elie著名的Comme des Garcons忠實粉絲

Michelle Elie著名的Comme des Garcons忠實粉絲

那時裝迷求的是什麼?比起單純的衣服和消費,有時背後的故事更可以說淺移默化的感動他人,風骨和原創設計亦成了關鍵,彷彿苦盡甘來得來的合適,背後所追求的是服飾之間所提供的安全感。這邊舉個現實案例,友人曾在台灣某 Select Shop 當行銷,因台灣電影頒獎典禮在即而想向品牌借禮服增加曝光,唯獨一個牌子這樣回應:「如果你了解我們的品牌,就知道我們不是走這路線的。」它叫 Dries Van Noten,不為五斗米折腰,對品牌的每個合作對象都有一定的堅持,女人總是能在他的作品中找到自己;還有另個較為知名的例子,2007 年,Christopher Kane 在貝嫂 Victoria Beckham 維多莉亞貝克漢曾登門想借衣服時回絕了她,使得貝嫂不得不掏錢購買。「我對她並沒有偏見,只是她不是我心中想打扮的人,我比較想替Carine Roitfeld那樣有智慧又性感的女人置裝,貝嫂不算。」

 

王菲穿著MMM刺青衣和平面期上衣

王菲穿著MMM刺青衣和平面期上衣

Carine Roitfeld穿上Margiela 2008 F/W 翻領風衣

Carine Roitfeld穿上Margiela 2008 F/W 翻領風衣

而這一買,這錢花的死心塌地外,也往往成了投資,前陣子才剛辦完Margiela經典二手拍賣的古董精品店Byronesque創辦人Gill Linton在接受《AnOther》訪問時解釋了這個現象:「任何不了解設計師設計的人或許會覺得投資這個單品很詭異,就單看表面,它不整齊、不合理甚至有點殘破。」她表示:「這樣的安排對已經知道這些單品意義的人來說,放在網路上不用多餘的訊息,光是商品本身就闡述著一切,沒人會因為它們看起來不錯去喜歡,大家會想要是因為它們是 Margiela。」翻看日拍或是二手時裝網站,舉凡:1998 年的手套零錢袋項鍊(H&M聯名時也有復刻)於 Byronesque 快 30,000 台幣售出;2001 年的手套上衣,則在 1stdibs 以 $13,500 美元的天價在等著行家來收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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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了這麼多,一切就是心態問題,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裡面說過:「時尚不是實用,一個配件只是一個表達個人身份的圖像。」或許在價值觀不同的人面前依舊是不投機,但仍舊是那一句:我們不是物質主義者、也沒在追求時尚什麼的稱謂、更沒因為這樣覺得自己高人一等,我們只不過是很喜歡很喜歡一個設計師/牌子而已(而且打從心底的支持他),然後以上是為什麼。